信息服务业
(7)新引进世界500 强、 全球外包100强、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在贵阳市注册设立企业,注册资金1000 万元以上的,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 万元的开业奖励。(牵头单位: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
(8)变压器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,优先争取列入大用户直购电范围,并按实际用电负荷给予资金补贴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
(9)鼓励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提高资质。对新通过CMMI—3 以上认证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;对新通过双软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
(10)对互联网应用型企业,年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 万元以上,租用带宽达到2G 以上,每年提供最高50 万元的宽带租赁补贴,补贴期最多不超过3年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
(11)呼叫中心坐席首次达到 500 座席以上的,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的资金奖励,每增加500 座席再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。(牵头单位: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
(12)支持和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 建设。对投资超过1000 万元的专业化公共研发技术服务平台 , 给予投资额10%至 20%的一次性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。(牵头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委)